材料检验制度1.材料进场必须及时报验,并保证材料证明文件齐全,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实验证明、质量保证书、材料检验报告、材料复试报告、材料清单等。2.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材料保管员首先进行收集检查核对相关证明文件材料认真清点检验数量、规格及观感质量,检验合格后报验专业领工员、质检员验收,经专业领工员、质检员验收合格后共同签认,报业主及监理进行验收。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组织检查验收,建立台账并做标识。3.对需要做复试的原材料,如:焊条、焊剂等,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取样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向监理报验。对进场的物资必须进行标识,按照已经经过检验、未经检验和经检验不合格等三种状态进行分种类堆放,严格保管,避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对不合格物资,坚决要求不准进场,同时要注明处理结果和材料去向。对不合格材料的处理,应建立台账。4.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全面记录,时间、地点、证明材料、签收人、检验人等。5.对于未报验及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如材料未及时报验或未报验材料、不合格材料被使用的,一经发现追究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500元以上罚款,绝不姑息。详情请咨询:百检检测